跳到主要內容
藏品資訊 Collection
:::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2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3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4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5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6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7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8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9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0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1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2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3張
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2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3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4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5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6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7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8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9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0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1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2張宋盛淼筆記本藏品圖,第13張
宋盛淼筆記本

作者:宋盛淼

主題類別:手稿

材質:紙質

尺寸:長:10 x 寬:13.2 x 高:0.7 (cm)

重量:0.021kg

藏品描述:1.本件為宋盛淼個人筆記本,筆記本內黏貼7張照片,均為宋太太與宋文博幼時之照片。原是臺中豐原翁子國民學校教員的宋盛淼,是新生訓導處在叛亂案的犧牲者,一開始被判12年徒刑,後來在綠島再叛亂案中加判交付感化,最後在「嚴為復審」的指示下,才被改判死刑,1956年1月16日被送往新店安坑刑場槍決。宋盛淼的兒子宋文博是遺腹子,從來沒有見過父親,他和媽媽張雪露最後只有等到父親被槍決的消息和遺體。

2.宋盛淼(1924-1956),臺灣臺中人。第一案:依(39)安澄字第2804號判決書,案發時為臺中縣豐原鎮翁子國民小學教員,宋盛淼經施部生吸收加入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等情。1950年4月20日被羈押。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《懲治叛亂條例》第5條「參加叛亂之組織」判處有期徒刑12年。第二案:依(44)審復字第24號判決書,案發時為受刑人,宋盛淼與吳聲達、張樹旺、楊俊隆成立核心組織,並負聯絡責任,又曾受吳君密交羅馬文匪歌「再接再厲」歌唱等情。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《懲治叛亂條例》第2條第1項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」判處死刑,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。1956年1月13日執行死刑。2000年補償基金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之理由為原審認定楊、宋2人罪行之證據資料,僅依渠等於偵查中之自白及相互間之供證,罪證不足,難認達到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。又同案被告吳聲達將匪歌交由宋君歌唱,亦僅屬思想層次問題。

參考資料:
〈宋盛淼補償金申請案〉,識別號:HRA0001_01_02_01000,《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》,識別號:HRA0001,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,瀏覽日期2022年09月28日,網址:https://hras.nhrm.gov.tw/detail/article/762

取得方式:捐贈

藏品來源:宋文博

登錄號:20200020001